承担人才办机要、信访、文印、文书档案工作,以及工作信息、文字综合、文件审核、督办检查、会务组织、文电处理、宣传、保密和人才办内外的协调工作;负责县(市)区科技副职和省下派“博士服务团”的选派与管理工作;制定人才办年度工作计划、起草总结;制定人才工作的有关政策、人才工作的规章制度;规划、指导全市人才队伍建设工作;负责市优秀专家津贴发放工作;负责人才办的财务、行政事务及车辆的管理工作。